本土新增34;1565+709034;高54中474详情请点击→_报告_感染者_隔离

发布时间:2024-02-10 来源:杏彩体育代言人-PPP服务

  3月2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吉林1150例,其中长春市875例、吉林市268例、四平市7例;上海326例,其中浦东新区169例、徐汇区34例、宝山区33例、闵行区29例、松江区15例、嘉定区9例、静安区8例、虹口区7例、黄浦区6例、普陀区6例、杨浦区3例、长宁区3例、金山区2例、奉贤区1例、崇明区1例;河南26例,均在周口市;黑龙江16例,其中佳木斯市15例、哈尔滨市1例;浙江8例,其中嘉兴市3例、湖州市3例、杭州市1例、丽水市1例;福建7例,其中泉州市6例、莆田市1例;河北6例,其中秦皇岛市3例、廊坊市3例;辽宁5例,其中沈阳市3例、营口市1例、葫芦岛市1例;山东4例,其中青岛市1例、枣庄市1例、泰安市1例、德州市1例;安徽3例,其中淮南市2例、芜湖市1例;湖南3例,其中长沙市2例、娄底市1例;北京2例,均在通州区;天津2例,其中南开区1例、东丽区1例;广东2例,其中深圳市1例、珠海市1例;江苏1例,在泰州市;江西1例,在南昌市;海南1例,在万宁市;重庆1例,在云阳县;贵州1例,在贵阳市),含66例由无症状感染的人转为确定诊出的病例(吉林24例,上海18例,黑龙江13例,福建5例,辽宁2例,浙江2例,天津1例,湖南1例)。(上海5656例,其中浦东新区2018例、徐汇区1054例、闵行区957例、宝山区329例、嘉定区244例、松江区219例、静安区172例、黄浦区106例、普陀区106例、杨浦区95例、奉贤区94例、青浦区84例、虹口区66例、崇明区55例、长宁区33例、金山区24例;吉林1032例,其中吉林市680例、长春市348例、四平市2例、辽源市1例、白城市1例;福建85例,其中泉州市82例、漳州市2例、莆田市1例;河北75例,其中唐山市54例、廊坊市21例;辽宁52例,其中沈阳市32例、营口市16例、葫芦岛市2例、大连市1例、鞍山市1例;江苏32例,其中苏州市16例、徐州市10例、南京市1例、无锡市1例、南通市1例、盐城市1例、泰州市1例、宿迁市1例;安徽31例,其中淮南市24例、芜湖市3例、马鞍山市2例、铜陵市1例、阜阳市1例;黑龙江24例,其中佳木斯市17例、哈尔滨市6例、伊春市1例;山东23例,其中滨州市12例、青岛市4例、临沂市3例、济南市1例、淄博市1例、烟台市1例、泰安市1例;广东14例,其中深圳市7例、肇庆市4例、东莞市2例、茂名市1例;广西13例,其中百色市9例、防城港市3例、崇左市1例;河南10例,其中漯河市4例、郑州市2例、安阳市1例、信阳市1例、周口市1例、驻马店市1例;甘肃10例,其中兰州市9例、定西市1例;江西9例,均在南昌市;浙江7例,其中嘉兴市5例、杭州市1例、台州市1例;天津6例,其中西青区3例、南开区1例、滨海新区1例、静海区1例;云南3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例;新疆2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山西1例,在忻州市;内蒙古1例,在赤峰市;湖北1例,在黄冈市;湖南1例,在长沙市;海南1例,在万宁市;重庆1例,在云阳县);

  3月29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定诊出的病例2例,深圳报告1例,珠海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14例,深圳报告7例,东莞报告2例,茂名报告1例,肇庆报告4例。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定诊出的病例13例(其中3例为无症状感染的人转确诊),广州报告6例,2例来自加拿大,2例来自阿联酋,其余2例分别来自科威特和伊拉克;佛山报告1例,来自泰国;中山报告1例,来自马里;深圳报告4例,珠海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3例,广州报告9例,5例来自阿联酋,2例来自所罗门群岛,其余2例分别来自老挝和伊拉克;佛山报告1例,来自泰国;深圳报告14例,珠海报告8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出院87例,目前在院718例。

  截至3月2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2702例(境外输入8011例),其中确定诊出的病例6572例(境外输入3734例),无症状感染的人6130例(境外输入4277例)。

  2022年3月29日0—24时,肇庆市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均在高要区金利镇,并已全程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上述无症状感染的人在管控区筛查、防范区筛查和集中隔离中发现,相关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涉及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验测试和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1:男,48岁,住宿和工作地点均为高要区金利镇金盛工业园信之朗五金厂,在防范区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2:男,50岁,住宿和工作地点均为高要区金利镇金盛工业园信之朗五金厂,在防范区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3:女,48岁,住宿地点为高要区金利镇永胜广场旁的舒畅公寓,工作地点为高要区金利镇新盈富利B7车间顺益厂,在管控区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4:女,47岁,住宿和工作地点均为高要区金利镇金盛工业园信之朗五金厂,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高要区金利镇信之朗五金厂、旺家乐生活超市、信之朗士多、永盛广场、舒畅公寓、新盈富利B7车间顺益厂及其旁边市场、新时代广场。

  请近期到过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所涉重点场所的市民群众,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报备,并按指引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3月29日0-24时,深圳新增8例病例。其中,4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2例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2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7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的人。新增病例轨迹涉及宝安、福田、罗湖、南山、光明。

  女,20岁,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尊享MAX酒店,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女,32岁,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尚品铂家酒店,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女,17岁,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展通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男,27岁,居住在罗湖区桂园街道宝丽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3月29日0—24时,我市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其中樟木头镇1例,为外市返莞重点人员,在重点行业例行检测发现;塘厦镇1例,为樟木头新增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发现。上述两人均已送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涉及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无症状感染者:男,58岁,深圳市罗湖区某公司负责人,现居住于樟木头镇樟洋社区。3月17日— 3月25日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结果均为阴性,3月28日在外市返莞重点人员例行检测中初筛结果呈阳性,后经复采复检,市疾控中心3月29日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进一步检查和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的人。

  二、塘厦镇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樟木头镇新增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女,32岁,深圳市南山区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塘厦镇平山社区。3月22日—3月27日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结果均为阴性。为樟木头镇新增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3月29日在集中隔离发现。

  请近期到过上述阳性个案所涉重点场所的市民群众,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主动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并在14天之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市、镇两级正深入开展流调排查,全面溯源阳性个案的活动轨迹和人员接触情况,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均已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管控。所有阳性个案的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近期我市天气变化快,提醒市民朋友注意增减衣物,谨防感冒,正确佩戴口罩,继续践行“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算检验测试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

  3月28日0时至29日12时,茂南区新增1例本土确定诊出的病例(轻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均已送茂名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例新增阳性个案为此前3月23日报告阳性个案的核心密切接触者,均已于3月23日纳入隔离管控,涉及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男,11岁,茂名市朝阳学校学生,现居住于碧桂园大名府,为3月23日茂南区报告无症状感染的人魏某的同住家属,此前已判定为核心密切接触者,于23日纳入隔离管控,23日至26日核算检验测试均为阴性,27日采样,结果初筛阳性;28日凌晨3时许复核阳性。

  女,9岁,茂名市朝阳学校学生,现居住于碧桂园大名府,为3月23日茂南区报告无症状感染的人魏某的同住家属,此前已判定为核心密切接触者,于23日纳入隔离管控,23日至27日核酸检验测试均为阴性,28日采样,结果初筛阳性;29日凌晨2时许复核阳性。

  3月23日 00:00-07:20 居家休息; 07:20-11:00 到茂名市朝阳学校上课,在校无外出; 11:00-11:21 乘坐私家车去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路上; 11:21-12:05 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做核酸; 12:05-13:00 在粤卡斯门窗厂; 13:00起回到碧桂园大名府家中,直至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23日当天到过上述阳性个案所涉重点场所的市民群众,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主动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并在14天之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近期我区天气变化快,提醒市民朋友注意增减衣物,谨防感冒,正确佩戴口罩,继续践行“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算检验测试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

  根据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的消息,2022年3月29日0-24时,珠海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系在集中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 中 排查发现。

  男,22岁,住香洲区翠前北路183号一栋,是3月26日通报的香洲区确定诊出的病例的同事,近期已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观察。3月25日、26日、27日核酸检验测试阴性,3月28日核算检验测试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立即通过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中大五院诊治。经组织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轻型)。

  经初步流调,该病例近14日未离开过珠海。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香洲区翠前北路183号、茂业百货、湛强烧味快餐店(香洲区银桦路)、美宜佳(阳光地带店)。涉及公交线路公交车。

  经专业流行病学调查,已对新增确定诊出的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和健康监测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月28日5时起,上海市以黄浦江为界分区分批实施核酸筛查。第一批,浦东、浦南及毗邻区域(包括浦东新区全区,奉贤区全区,金山区全区,崇明区全区,闵行区浦锦街道、浦江镇,松江区新浜镇、石湖荡镇、泖港镇、叶榭镇)先行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封控管理期间人员足不出户。

  足不出户指的是不出家门,不要走出家门到楼道、地下车库、露天区域等小区户外空间活动,比如散步运动、聚集攀谈、遛宠物等。居民要拿快递、扔垃圾,可以由社区物业或志愿者上门协助。

  今天,黄浦江以东、以南及毗邻区域还将实施第二次核酸筛查,请广大市民继续配合筛查,根据社区工作者的组织安排,做到分批、有序、保持距离,要戴口罩、不聚集。

  据市发改委介绍,针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和企业,从防疫和消杀支出、临时补助补贴、防控创新产品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从始至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时因势因情施策,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综合实施退税减税、降费让利、房租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助企纾困政策,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对合乎条件的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地方财政给予补贴支持。对零售和餐饮行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算检验测试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对零售和餐饮企业防疫消杀的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对机场港口、冷链相关企业人员核算检验测试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二)向抗疫一线人员发放临时性补助补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向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向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临时性补贴。对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物资保障和生产一线职工等开展慰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区政府)

  (三)支持新冠病毒防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新冠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加快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通过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对新冠病毒疫苗、药物、诊断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给予支持,通过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对相关产品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给予后补助支持,帮助相关企业加快产品审批进度,推动疫情防控创新产品快速形成有效产能、注册上市和投入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落实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施大规模退税政策,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以及按照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力度实施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顶格执行。延长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将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再延续实施6个月,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六)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免除税务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七)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政府各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主动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八)加强融资担保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续保续贷,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提高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各类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费率为0.5%,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

  (九)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运用现有的专项扶持资金,对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继续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用好国家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小微贷款再贷款优惠资金。推动金融机构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纳入重点行业目录,对在沪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奖励。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进一步发挥“银税互动”“信易贷”等平台作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十一)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和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行。优化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支付账户服务费等。支持在沪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抗疫保险产品供给,扩展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责任,扩大因疫情导致营业中断险等风险保障的覆盖面,创新推出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加强抗疫保险保障服务,研究推出适当延长保单期限、降低保险费率、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措施,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

  (十二)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继续阶段性下调20%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三)实施培训补贴、创业扶持、工会经费返还等稳岗扩岗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在孵创业企业减免房租;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实行全额回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十四)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托公共招聘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进一步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工会对劳动者的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互助保障计划,切实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十五)实施餐饮等生活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引导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服务业企业服务费标准,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鼓励电信运营企业设计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并降低资费,对餐饮、住宿、家政等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免费提供3个月的云服务、移动办公服务等。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应收账款、订单等信息向餐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

  (十六)实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对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列入支持名单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并降低贷款利率,适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批发市场、超市卖场、电商平台、城市生活物资配送等保供企业正常运行,着力畅通省际和市内物流运输绿色通道,加大主副食品货源组织。推动金融机构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鼓励发放更多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市财政局)

  (十七)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在全市范围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旅游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上海银保监局、市财政局)

  (十八)实施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支持保障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暂停航空、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落实国家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予以补贴,对民航基础设施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委、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九)实施会展业等纾困扶持措施。研究会展业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或克服疫情影响在2022年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补贴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养老机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其他行业困难企业和市场主体,由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扶持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

  (二十)支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有效恢复和保持企业发展正常秩序。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支持企业和项目恢复生产和施工,切实帮助解决人员到岗、物资运输、疫情防控等问题。帮助企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恢复生产,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发挥长三角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机制作用,全面梳理重点企业需求清单并优先支持保障,维持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建立交通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员白名单制度,协调解决货物跨省运输问题。保障重大项目连续封闭施工,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分标段封闭施工,实行“一工地一方案”,切实做好建材供应、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二十一)保障疫情期间城市有序运行。加强抗疫物资储备和供应保障,持续提升核酸快速检测能力,加强集中隔离房源建设和筹措,支持新冠病毒疫苗和治疗药物进口,引导支持企业参与抗疫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后备医疗资源储备。加大防疫数字化转型支撑力度,进一步推动防疫相关信息数据向基层赋能,为更加精准的疫情防控提供支撑。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单位和人员防疫措施,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监测、排查和治理,着力保障交通、电力、燃气、供水、通信网络、物业服务等有序运行。扎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支持保障生活必需品生产、配送企业运营,加强货源供应、物流调度和市场监管,确保主副食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各区政府)

  国家有其他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执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领域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积极实行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各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市政府建立政策动态更新机制,并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必要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综合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具体领域政策措施,按程序审定并组织实施。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2022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鉴于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本市原定于4月16、17、23、24日举行的2022年4月(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市教育考试院后续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已报名成功的新考生将保留考位至2022年10月,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月28日是上海开启新一轮核酸筛查的首日,当晚开始,一男子划皮划艇被公安民警拦截的视频在社交平台广泛流传。

  根据这段视频的画面内容,网友传出多种说法,有的称“男子从苏州偷渡到上海”,有的称“男子乘坐橡皮艇,从浦东偷渡到浦西”……

  据上海边防和港航公安,3月28日,上海一名37岁男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因疫情在家无聊,携带便携式充气皮划艇从新湖明珠城附近苏州河水域下水划行,在半岛花园附近水域被边防港航分局巡逻民警拦截。民警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已将其安全送回家中。

  3月29日,网上传出一段视频。拍摄者用沪语加普通话表示,自己的手机被屏蔽了,只能用丈夫的手机进行录屏,录屏的内容是“很多人跪着,在崂山四村、五村”。很多网友对这段视频表示关注,向上海辟谣平台留言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

  上海辟谣平台向权威部门求证获悉,经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初步核查,确定该视频为通过人为凭空杜撰、移花接木和拼凑手法而成的虚假信息,并已锁定发布人及其居所,将由公安机关对发布人制作、传播该虚假视频信息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初步调查还显示,该视频发生在外省市。

  还有传言说,上海明天将开始最新的封控措施。包括,要求垃圾暂不分类,居民统一放在楼道大门边的绿化带中,由物业统一清理收走;所有车辆除有通行证的除外,一律不得驶上马路,违者将被公安扣车;所有药店、商店全部关门(大型超市全部关闭,由政府征用,统一调配等。上海辟谣平台从权威部门获悉,此消息也不实。

  自3月29日零时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秀洲区、南湖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就嘉兴市本级学校停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嘉兴市本级三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从3月29日起暂停线下教学,除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住校生可以留校,其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一律居家参加线上学习,幼儿园学生停课停学。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再确定返校复课时间。

  2.嘉兴市本级高中段(普高、职校)学校,从3月29日起实行全封闭管理。为减少人员流动,住校生继续留校并开展线下教学,通校生停止返校,居家参加线上学习,并严格执行不流动、少流动的防控要求。除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无法返家学生外,其余住校生4月3-5日放假。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再确定返校复课时间。

  3.嘉兴市本级高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即日起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校园,学校视情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据微信公众号“南昌西湖发布”3月28日晚消息,南昌市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当天发布《关于西湖区桃花镇三角村疫情处置的通报》称,3月28日,西湖区疾控中心接电话通报,桃花镇三角村住户陈某某(男,34岁)、王某(女,33岁)夫妇及其儿子陈某清一家三口在省儿童医院东湖院区就诊,三人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

  上述通报提到,南昌市西湖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经初步核查,陈某宝、王某夫妇分别参加了全市3月17日-24日的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据南昌市公安局通报称,3月26日晚,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居民李某某公然违反南昌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组织20人聚餐,陈某某、王某夫妇参加;3月27日晚,陈某某、王某夫妇又组织7人聚餐,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全市符合条件的初中三年级、职教高考年级师生员工,于3月31日(星期四)返校复学。

  其他学段年级返校复学安排,将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3月29日凌晨,我市发现2名人员核酸初筛异常,2人为夫妻关系,系同车自驾从外省(市)返泰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停止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各类会议、联欢、体育比赛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暂停堂食,全市其他区域餐饮、酒店等场所严格执行“50%限流、预约、错峰”要求。

  2.所有旅游景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网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麻将室等经营性服务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3.滨江镇、延令街道区域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暂停一切线下教学,组织线上教学活动。

  4.暂时停运所有营运车辆,含长途客运、城乡公交、城市公交、镇村公交、巡游出租车(市防控指挥部调用车辆除外)等。

  6.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自然村等全面加强管控,严格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描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自然村严格排查外来人员、车辆,做好健康筛查和信息登记。

  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勤洗手、“一米线”、科学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报告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做好个人防护。自即日起“非必要不离泰”,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加强交通管控,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非必要不离徐、非必要不离主城区(铜山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确需离开的需持“苏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各县(市)、贾汪区要在与主城区交界处设立查验点,对主城区进入本辖区人员查验“苏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各地在严格落实外市入徐通道管控的基础上,增设离徐查验通道,对离徐人员查验“苏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月29日,网络上传播“广州新塘一家五口确认为无症状感染者”。增城区相关部门表示,该说法属谣言!

  经查,该情况为2020年4月发生,与3月29日开展的新塘镇全员核酸检测无关。增城区相关部门表示,请大家留意最新的官方发布,不传谣、不信谣,主动辟谣,同心携手,筑牢抗疫的铜墙铁壁!

  2022年3月28日下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6岁)批准逮捕。

  经查:香港“蛇头”“霞姐”为组织4名人员从香港偷渡回内地,于是联系熟悉偷渡路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要求陈某进行接应运送。经多次在深圳边境线日,陈某从深圳穿越边境铁丝网抵达香港打鼓岭,其与4名偷渡人员接头后,带领4人翻越边境铁丝网抵达深圳。当日陈某与其中3名偷渡人员在罗湖区莲塘一带被民警和边防武警查获,另1名偷渡人员在次日被查获。另经查证,4名涉嫌偷越国(边)境人员均系非法进入香港打黑工的人员,因香港疫情严重,就结伙想偷渡回乡。经检测,其中2名偷渡人员新冠病毒呈阳性反应,已及时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犯罪嫌疑人陈某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陈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有逮捕必要性,因而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采取全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通告发布之时起,对全市实行居家隔离管理。请所有市民自觉遵守,解除时间视疫情另行通告。

  二、居家隔离期间,公共交通停运,除保供应的超市、农贸市场、医院、药店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停业。餐饮店只保留核酸检测、隔离酒店快餐供应点。超市只保留冠超市、盛辉超市、广佰汇超市、百汇超市、易购超市、绿城超市、源掌柜超市。农贸市场只保留城北农贸、环球农贸、民族农贸。药店在执行原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实行“客不进店”管控措施,禁止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4类药品。

  三、全市校园实行分类管理,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和半封闭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就地闭环上课,其余学校学生暂时由线下改为线上教学,各类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四、保障防疫、医疗服务、城市运行、值班执勤、保供人员、外卖配送员、志愿者等人员持工作证在全市通行。各工矿企业、农业生产企业、生活物资运送车辆凭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出具证明通行。

  五、居家隔离期间,除购买必须生活物资以及进行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出门。购买生活物资尽量选择配送服务。

  六、对违反规定擅自开门经营的场所坚决关停,对擅自外出、聚集等违反居家隔离管理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干扰、阻碍防控工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对突发事件或突发疾病等,请及时报110、119或120进行处置,并立即向网格员报备。

  九、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经专家研判,泉州市新划定洛江区万安街道吉源小区20号楼为高风险地区、万安街道吉源雅苑1号楼为中风险地区。新划定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部分区域为封控区。

  3月29日,陕西纪委监委通报,一村干部疫情期间为儿子办婚宴被处分。3月21日,该县大力滩村监委会主任陈某祥参加全村防疫会议,村支书提醒他缓办其子婚宴,但陈某祥对此置若罔闻。3月25日,陈某祥为其子在酒店操办婚宴,有170余人参加。之后,其中一名参宴人员确诊新冠肺炎,所有参宴人员成密接者被隔离管控。因违规操办其子婚礼,引发人员聚集,造成大量人员被采取隔离管控措施,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和群众生产生活,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县纪委给予陈某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3月29日消息,3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在吉林市实地检查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得知吉林卫生学校检测出初筛阳性人员,韩俊第一时间奔赴现场了解情况,指挥处置工作,当天所有密接、次密接人员全部转运隔离管控到位。

  韩俊指出,吉林卫生学校疫情发生暴露了校园管控不严、闭环管理有漏洞、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必须立即严肃问责。要深刻吸取教训,不折不扣落实校园管控的各项措施,加大核酸筛查、流调排查力度,迅速切断病毒在校园传播链条。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卫生学校(吉林职工医科大学)地处吉林市丰满区,现有教职工226人,在校生3492人。

  早前,坐落于吉林市的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暴发聚集性疫情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党委书记张立峰被免职。

  我们为此感到格外焦虑上火,由于工作不到位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和不便,向广大市民表达深深的歉意。为解决群众买菜难问题,省委省政府统筹启动联保联供机制,市政府组织多渠道加大备货力度。每天有1000吨左右“蔬菜包”直达长春,缓解分拣、配送人员不足问题。

  3月27日上午,辽宁阜新阜蒙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在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温某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这是自今年2月初辽宁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16日至17日,阜蒙县开展全县农村乡镇第一轮核酸检测工作。3月1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温某某在核酸检测点不听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私自插队被工作人员制止后,离开检测点回到家中取菜刀返回检测点,持刀对现场工作人员挥舞并对现场隔离设施进行砍、砸,致使工作人员受伤,现场隔离设施毁坏,妨碍了核酸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检疫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温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温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3月24日下午,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赵某某妨害公务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27日晚20时50分许,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冯某某、张某、任某某受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安排,在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大道盛地村路段疫情防控检查点依法履职,查看过往人员的行程码、健康码,并做信息登记。被告人刘某某酒后乘车经过此疫情防控检查点时,不配合检查点工作人员的检查,拒绝登记个人信息,与检查点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进而暴力殴打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检查点工作人员;被告人赵某某在拉架过程中参与殴打工作人员。二被告的殴打行为致使工作人员冯某某、任某某、张某受伤住院,后经离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冯某某、张某二人的损伤均评定为轻微伤,任某某急性外伤性头痛、多处挫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赵某某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殴打等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刘某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赵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相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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