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200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水利类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长沙,交通便利。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学习环境、食宿条件、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一流水平,是莘莘学子求学受教的理想场所。学校占地面积675亩(含校外实训场地),建筑面积18.6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部),开设专业29个,现有全日制学生10000余人。在职教职工39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36人。
学校立项市厅级以上课题258项,获省部级以上教科研奖励29项,授予专利百余项,发表论文数千篇,主编教材133部,公开出版学术专著45部,参编全国水利行业标准1项,主编行业定额标准1项,参编省标准3项。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建筑学院教学团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马院教师获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一等奖。《建筑材料与检测》教材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
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稳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水利大类专业毕业生全省排名第一。学校曾获“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先进单位”、入选全国首批水利行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等荣誉。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特长考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网上报名后,在3月1日下午17点前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到学校基础课部进行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2、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艺术特长生: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声乐、舞蹈、播音主持、美术特长考生。
因用人单位反馈,报考舞蹈、播音主持类的男生净身高低于170厘米、女生净身高低于160厘米请谨慎报考。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报考艺术类特长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个人或团体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网上报名后,在3月1日下午17点前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艺术等级考试证书、比赛获奖证书、艺考成绩单等资料原件到学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我校单招的退伍军人考生,需在2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伍军人事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的材料、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武装部,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且获奖的技能竞赛的专业大类和我校专业对口,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对口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大类,不能享受免试政策。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合乎条件考生请在3月1日下午17点前将职业技能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教务处,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职业技能生报名登记表在学校招生网上下载。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学校代码13939。
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标准为80元/人。考生单招报名成功后,一志愿填报考生于3月3日下午17点前在湖南水电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hnsdzyzj)上自行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如有第二次考试,请第二志愿考生于3月26-27日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单招考试资格。
一志愿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9日-10日在湖南水电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hnsdzyzj)核对考生信息、打印准考证;二志愿缴费成功考生于4月6日-7日打印。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考试时间为一志愿考生3月11日-12日,如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有剩余计划,组织二志愿考生4月8日-9日考试。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非特长考生和退伍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一定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内容:招生考试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职业技能测试250分,总分450分。(退伍军人招生计划单列,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50分。)
•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直接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成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文化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之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之和)×200。语数外学考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一定要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做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2.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类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
根据考生特点分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特长考生三类组织考试,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中职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特长考生参加特长测试。退伍军人参与普高生的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
①普高类及同等学力考生、退伍军人考生,主要考察考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
②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分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分建筑类、财会商贸类、电工电子机电类、计算机类四类组织考试,考核内容与形式为专业基本技能操作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学校招生网,具体分类见下表。
③特长测试,特长生参加特长测试。根据特长特点分体育类、艺术类等进行分类测试。
•命题: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的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对于涉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对于参考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做。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①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情况,低于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缺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参考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除去特长生、军人计划外,招生计划共200人,如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参考生200人、中职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参考生200人(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120人、中职考生80人),则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录取计划为100人,中职生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计划为100人,再根据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生和中职生参考人数,确定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计划为60人,中职生录取计划为40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退伍军人与特长生计划在同一专业计划最大占比均为10%。
③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不足以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不足以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④ 总成绩相同时,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⑤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伍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伍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⑥有免试资格的技能获奖考生,资格审核检查合格后,录取到对口相关专业就读,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
⑦体育、艺术类按各项招生计划,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由基础课部和校团委根据录取规则提供。
⑧ 单独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22日开始分批次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需退档考生必须将退档申请、身份证、准考证送达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公示结束后我院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依规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能够最终靠“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单独招生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转专业。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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